女子要求情人离婚不成纵火将其烧死

2013年09月03日09:37  法制周报

  见习记者 杨子江

  8月17日凌晨,湖南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一名女足浴技师因感情纠纷纵火行凶,导致一家三口中夫妻两一死一伤,只有女儿尚无大碍,后行凶者自杀未遂。8月19日,该纵火嫌疑人出院,警方进入审案程序。

  17日凌晨1点,偷偷潜入屋内的陈琳将汽油浇在了正在熟睡的李明(化名)夫妇身上,并点了火,火焰很快吞噬了两人,也烧伤了陈琳的双腿,最终导致李明不治身亡,李明的老婆全身大面积烧伤。随后陈琳喝下农药试图自杀,被民警救下。

  看守陈琳的民警告诉记者,在陈琳住院的这几天里,陈琳并没有家人到来,同时民警与医护人员也都不断地做着陈琳的思想工作。经过开导,陈琳的情绪已经渐渐平静,放弃了自杀的念头,但依然沉默少语。

  陈琳原本是某足浴城的技师,两年前认识了来店里做足浴的李明。李明42岁,在当地煤矿工作,家离该足浴城仅有十多米远,中间只隔了一栋楼,两人渐渐熟识,关系变得亲密起来。两人成为情人关系后,陈琳要求李明与妻子离婚,但李明的妻子不同意。去年过年前,陈琳把李明领回家见了自己的父亲,表示李明今年会在这里过年,然而陈父却在得知李明有妻有女后,把他赶出了家门。

  据陈父介绍,家中3个孩子,陈琳是老三,5年前与前夫离婚,有一个7岁的女儿,对于李明有妻有女还与自己女儿交往的事,陈父无法接受。正月二十九,怀孕的陈琳还打掉了自己和李明的孩子。“后面一段时间,她一直情绪不好,两人也不再有来往。”陈父说,但在今年5月,李明买了一个新手机给陈琳,二人又开始有了联系。两人重新联系上后,李明依旧没和妻子离婚,这让陈琳十分难受。

  警方透露,陈琳在案发前,曾发短信给李妻,威胁她赶紧与李明离婚,而后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下了自己想要火烧李家的想法。附近居民介绍,陈琳在这次纵火之前,还放过一次火,当时用的是酒精,“没造成太大损失,可能也就没太在意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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